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
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。70年来,从一穷二白到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、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,卓越的发展能力充分诠释了中国的制度优势、充分证明了中国的制度效能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,确保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,加强文化领域制度、社会治理制度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…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、保证人民安居乐业、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发展政治学认为,制度化是政治体系在组织上和程序上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长期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,凝结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心血。新中国的成立,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,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;改革开放的推进,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最终形成,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。可以说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承接文化传统而有其源,熔铸红色基因而有其根,符合现实国情而有其据,激发发展能力而有其道。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。发挥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,集中力量办大事,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。以科技发展为例,这些年来,“天眼”探空、“蛟龙”探海、“嫦娥”探月、量子计算……没有国家体制的支撑,怎么可能取得这些重大突破?法国前总理德维尔潘总结,“中国所具有的集中力量和长期奋斗的决心是西方国家所经常缺乏的”。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,具备强大的动员能力、整合能力和执行能力,这些制度优势将继续引领中国前行。
扎根于中国土壤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厚基础。中国的制度模式之所以行得通、有生命力、有效率,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起来的。要看到制度的“枝叶”,更要看到制度的“土壤”。那些盲目移植他国制度造成水土不服的国家,或是困于无效治理,或是陷入社会动荡。就此而言,中国的制度模式不仅提供了现代化的另一种选择,更重要的是以成功的实践雄辩地证明:“好制度”不是抽象的,不能指望来一座制度上的“飞来峰”,只有立足本国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的制度模式,才能有根、有源、有生命力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。”常制不可以待变化,一涂不可以应无方。不断自我完善,才能不断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力。有人说,中国的改革就是在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体制机制调整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保持旺盛活力,正是因为我们将坚守道路与自我完善并举、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,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,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。
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,我们还要继续推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、为人民幸福安康、为社会和谐稳定、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、更稳定、更管用的制度体系。站在新中国成立70年的时间节点上,我们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,取得辉煌成就仍然任重道远。不断完善制度保障,不断发挥制度优势,就一定能让中华民族在复兴之路上劈波斩浪、一往无前。
来源:人民日报